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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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后台有收到留言咨询我们:两人已经离婚签字,到了拿离婚证的时候,一方找各种理由不去拿该怎么办?对于这个问题,下面,专业南充律师将为大家分析: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的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不能根据离婚协议书直接请求法院对不履行协议的一方采取强制措施。
协议离婚后,财产分割的执行由双方按协议办理。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协议效力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协议离婚制度:“男女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并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应当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准,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的法律效力已经产生。离婚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内容积极履行职责。
但因离婚协议书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不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时,需要申请离婚协议书执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查其离婚协议中有争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并根据法院判决申请执行。总之,离婚协议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要想在离婚诉讼中胜诉,就要证明夫妻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否则法院很难作出离婚判决。如果觉得离婚很难,建议婚姻律师积极介入,提高离婚成功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