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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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侵权行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那么赔偿款总是拖欠应该怎么办?下面四川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进行的解答。
一、赔偿款总是拖欠应该怎么办
赔偿义务人总是拖欠赔偿款的,权利人可以与义务人协商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什么是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在民法上包括违约的赔偿损失、侵权的赔偿损失及其他的赔偿损失。这里讲的赔偿损失,它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赔偿。承担赔偿损失责任有以下几个特征:
(1)有违约行为,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
(2)有损失后果,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了财产等损失。
(3)违约行为与财产等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是财产等损失的原因,财产等损失是违约的后果。
(4)违约人有过错,或者虽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赔偿。
赔偿损失具有补偿性,弥补非违约人所遭受的损失。这种属性决定赔偿损失的适用前提是违约行为造成财产等损失的后果,如果违约行为未给非违约人造成损失,则不能用赔偿损失的方式追究违约人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