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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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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纠纷

发布日期:2020-09-27 作者: 点击:

如今,二手房在那些只需要二手房的人中非常流行,但是有些人不喜欢二手房。由于二手房的交易既麻烦又复杂,如果不谨慎,往往会引起纠纷。但是,不同类型的争端有不同的解决方案。所有这些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那么常见的二手房交易纠纷是什么?下面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们详细介绍一下:


一、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引起纠纷


1、如果仅仅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但《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主要条款,则可视为《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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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依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房屋上涨的损失,还可以主张赔偿。




二、买家贷款出现障碍引起纠纷


1、如果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的话,那买家就需要用自有资金支付房款,否则就可能会构成违约,需要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致使买家贷款不足,那么买家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的部分。买家应该尽早向银行咨询贷款事宜,问清楚是否能申请贷款,可以贷多少,不能只听信中介对贷款情况的估计,zui好直接向银行咨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因贷款未获批或未足额获批造成买家付款能力出现严重问题的,任意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买家应返还已收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交易税费计算出现误差产生纠纷


1、如果双方在纠纷之前未约定此类问题的就解决方法,那么应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应付的税费。


2、如果双方此前约定了是由买家来承担所有税费,卖家只管“实收价”,那么增加的税收只能由买家承担了。但是这种约定对买家有一定的风险,尤其是一些商业地产,因历史遗留问题可能欠缴税费,所以zui好尽量避免。


3、如果是双方为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缴税,将正式买卖合同中的房价做低,再以“装修款”或“房屋补偿款”的名义支付差额部分的话,通常受到损失的一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以此减少损失,但同时也有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由于支付定金而引起纠纷


1、如果是付了定金以后,其中一方违约,守约方可按照定金罚则处理,也就是说买家违约的话,卖家可以没收定金;卖家违约的话,买家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是付了定金以后,双方对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而这些内容与履行合同有密切的关系,如不能协商一致,这时双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卖家应当返还定金,但不是双倍。


3、如果是付了定金以后,定金并没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据居间协议交给中介保管,这时定金合同一样生效,卖家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本文网址:http://www.sccdls.com/news/669.html

关键词:二手房交易纠纷,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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