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律师事务所

新闻分类

业务领域

联系我们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817-3398333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A区12楼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的标准以及主体是什么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技术知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的标准以及主体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08-21 作者: 点击:

我们参加劳动活动都要获得相应的报酬,劳动法也在保护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还是有人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比如每年都有农民工兄弟辛辛苦苦找开发商讨要工薪的新闻,这种行为是违法的,那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下面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41条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不支付劳动报酬怎么起诉


劳动纠纷要先经过劳动仲裁才能起诉,但是有时候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就希望可以维权一步到位。


zui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3条规定:“劳动者以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及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劳动者以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工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不适用程序中仲裁前置的规定。


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主体是什么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犯罪主体要件: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1、犯罪主体要件


本罪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企业和自然人。


2、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


以上就是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网址:http://www.sccdls.com/news/654.html

关键词:劳动报酬罪,劳动报酬律师,四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最近浏览:

在线客服
分享 一键分享
欢迎给我们留言
请在此输入留言内容,我们会尽快与您联系。
姓名
联系人
电话
座机/手机号码
邮箱
邮箱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