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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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是家庭中较常见的重要财产之一,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由于其相对较大的价值,它经常成为离婚纠纷中夫妻之间财产分配纠纷的重点之一。因此,南充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教你机动车所有权的确定,划分原则和划分方法。
一、离婚纠纷中机动车所有权的确定
机动车作为特殊的动产,根据产权法的规定,机动车产权的变更在交付时具有法律效力,即购买者在交付后取得了机动车的所有权;在根据法律对汽车进行登记之后,出现了登记对抗而不是登记学说。因此,确定机动车辆是配偶的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取决于机动车辆的所有权是在结婚之前还是之后获得的。结婚登记前交付的汽车属于结婚前的个人财产;结婚后购买的汽车和结婚后取得的所有权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之间有财产协议,离婚时应使用该财产协议;如果没有财产所有权,则由夫妻购买的车辆通常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有使用权,任何一方都没有单独的权利。
二、汽车分割原理
1)z好由双方自愿协商
机动车只能以一方的名义登记,但要确定机动车是否属于配偶的共同财产不受登记的影响。协商优先原则是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无论是婚前财产协议,婚姻内财产协议还是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规定都可以成为财产分割的基础。分割夫妻财产。因此,在分割财产时,通常由双方协商所有权的所有权。
2)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离婚纠纷财产分割中要遵循的重要原则,认为男人和女人都能获得相同的劳动价值,并且不基于性别进行歧视。它应以平等分裂的形式坚持男女平等。但是,如果汽车以一方的名义注册,而另一方由于放弃工作机会而放弃了全职工作,则在分割汽车时,另一方对家庭的供款不再分开考虑,但另一方应一视同仁。倾斜以实现实质性的公平划分。
3)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应充分利用财产,充分发挥财产的经济利益。例如,如果一方主张将机动车作为交通工具,而另一方主张需要抚养孩子上学,则在划分时应考虑有特殊需要的一方。如果一方完全不能驾驶汽车,而另一方可以驾驶汽车并将汽车用作重要的收入来源,则在划分时应考虑具有创收能力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