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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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患有感染肺炎,谎报或道听途说,转发有关集团疫情的虚假信息,要承担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责任包括:
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害、警报,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根据第二中学发布的《关于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任何人编造虚假信息,或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或组织或教唆人员在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干扰的,可按制造干扰罪定罪处罚。但是,编造与突发传染病、流行病和其他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故意传播这种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能构成编造和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以上是南充律师的小编谎称感染新冠肺炎的法律责任。小编建议每个人在短时间内不要违法,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如果您有任何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