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817-3398333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总商会大厦A区12楼
房产是现在很热门的一个话题,那么在房产中遇到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法解决呢?南充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你总介绍购房过程中的房地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方式解决。
(1)协商解决。
(2)调解。调解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根据一方的申请,在房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的主持下,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相互理解,并根据商品房买卖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及时纠正购房纠纷的一种解决方式。
(3)仲裁。仲裁,又称仲裁,是指双方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协议,并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做出对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仲裁委员会与行政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不存在上诉问题。为了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买方和开发商必须签订仲裁协议,并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如果双方中的一方不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就不能以这种方式解决。
(4)行政解决。购房纠纷行政解决是指当事人经房产管理部门和商品房所在地的其他部门调解无效或达成协议后后悔的纠纷,或者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投诉,由行政部门处理的纠纷。就方式而言,行政解决一般经历两个阶段:一是行政决定,二是行政复议。其中,一级行政决定是行政复议的前提和必要程序。对包括购房纠纷在内的房地产案件的行政复议,应当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
(5)诉讼和解。购房纠纷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购房纠纷有两种: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当事人是购买纠纷的平等民事主体,即公民、法人或非法组织。购买纠纷的民事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部分地方人民法院有专门的房地产审判庭)审理。
行政诉讼是行政行为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的一方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另一方是对前者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购房纠纷的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民事和行政诉讼均可分为一审诉讼和二审诉讼。当事人对d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对第二审(终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复审。但是,对于生效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