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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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五种情形:“婚姻关系确已破裂,经无效调解准予离婚”。第五种情形规定:“导致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其他情形”,南充律师的小编为你总结婚姻破裂的主要是指下列情形:
1、 一方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等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难以治愈的;
2、 婚前隐瞒精神疾病,婚后不能治愈的,或者婚前明知对方患有精神疾病,或者一方在夫妻生活中患有精神疾病的;
3、 婚前不了解,仓促结婚,婚后不建立夫妻关系,难以共同生活的;
4、 一方在婚姻登记时欺骗对方或者骗取结婚证的;
5、 结婚登记后,双方不住在一起,不能和解;
6、 一方立即提出离婚的包办或买卖婚姻,或虽同居多年,但尚未建立关系;
7、 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不能和解的,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分居一年又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 一方与另一方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不悔改,无过错方起诉离婚,有过错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经人民法院批评、处罚或者判决,禁止离婚的,有过错的一方再次起诉离婚,不存在和解的可能;
9、 一方再婚,另一方提出离婚;
10、 一方喜欢闲暇、勤劳,有赌博的坏习惯,不履行家庭义务,反复教育后不肯改变,夫妻难以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