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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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在法庭上提供证据证明口头协议时,法庭可能会因为举证难而败诉。因此,在订立口头协议时应注意什么,如何规避风险,在什么情况下不应订立口头协议。南充律师的小编告诉你口头协议应注意的事项:
1、 口头协议说明
索赔人损失的大部分原因是举证困难。根据证据的种类,证人的证言,以及合同约定的录音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原告在提供证据时,应当首先证明自己已经完成了合同约定的内容。在协商和解阶段,受害方的证据收集是关键。
王克明:根据《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贷款案件的意见》第四条,人民法院审查贷款案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没有书面证据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因此,一旦口头协议提交法院,辩护人应提供当时合同行为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难被接受。此时,辩护人应当提供当时履行合同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应交换传真、电子邮件、帐单、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2、在实践中规避风险
如果亲友之间有经济往来的口头协议,一般不会按照民俗习惯签订书面协议。因此,笔者建议,对于这种口头约定,一是认真选择合同相对人,并注重其诚信状况,进行资产清查;二是寻找无利害关系的共同亲属或第三人,并在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口头协商;三是如果发现对方今后履行合同有困难,z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四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要及时关注对方动态,留下相关证据;五是对于涉及重大利益的合同,z好以书面形式签订,避免潜在的道德风险。
如果双方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在随后的口头合同履行中可以采用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进行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和信息交流也将是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据。如果亲友之间口头约定数额较大的贷款合同,因只口头约定而没有第三人在场而受阻,z好妥善保管银行提供的各类票据,尽量避免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