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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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假发票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在某些情况下,购买假发票的目的是为了逃税,所以从事这种偷税漏税的方式将构成刑法中的偷税行为,当然,也必须符合偷税犯罪的立案标准。偷税犯罪是指纳税人利用欺骗或者隐瞒手段制作虚假纳税申报单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大量税款,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扣缴义务人使用欺骗或隐瞒手段不缴或少缴已经征收的税款,数额巨大或因逃税和逃税受到两项行政处罚。
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你总结逃税罪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1.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以欺骗或者隐瞒手段逃避缴纳大量税款,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未缴纳或者少缴纳前款所列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前两款所列行为屡犯不改的,应当计算累计金额。
有d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纳税人应当补缴滞纳金。纳税人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纳税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该条经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修订。
2、z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解释的若干问题
d一条纳税人未缴纳或者少缴纳应纳税款,逃避应纳税款10%以上、1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d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擅自伪造、涂改、隐匿、销毁帐簿、凭证的。
(二)增加支出或者不增加收入。
(三)经税务机关通知,拒绝申报纳税的;
(四)制作虚假纳税申报单的;
(五)纳税后,虚报出口或者以其他欺诈手段骗取税款的。
扣缴义务人有前款行为之一,未缴或者少缴已经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d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表纳税人纳税,应视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
在现代社会,当我们购买任何商品时,通常会有一些发票,而这张发票是减税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要求发票,但有些人故意销售假发票,这可能构成刑法中的偷税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