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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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用的支付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不支付诉讼费用可能导致诉讼程序失败。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时支付诉讼费用,不得拖欠或者少付。提起离婚诉讼时如何支付诉讼费?接下来,请阅读以下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收集的文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诉讼时如何支付诉讼费
正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先支付。预付款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付款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减少或者免除。原告未在预交期内预交诉讼费,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仍未预交的,或者申请延期、减交、免交诉讼费未经人民法院批准仍未预交的,起诉自动撤回。无新情况、新理由,且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
二、离婚诉讼费支付标准
1.每起离婚案件应支付50元至300元。财产分割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得单独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2.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的财产分割离婚案件,不得单独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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