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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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遗嘱在被继承人生前可能决定着巨额遗产的流转,同时也涉及到死者的意愿、生者的感情等复杂因素,据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了解,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以下两个条件:
(一)各种遗嘱的相应形式要件。例如,经公证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申请、公证事项审查、公证证明制作等手续;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本人书写(包括计算机打印)、签名,并标明书写时间书面遗嘱应当有立遗嘱人、作者和证明人的签名,并标明书写和签名的时间;书面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意见,在记载制作现场有证人的证明;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作出的口头指示,有两个以上的人见证目击者。立遗嘱人尚未恢复立遗嘱的能力其中,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
(二)遗嘱的基本要件立遗嘱时,遗嘱人应当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遗嘱应当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保留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不处分他人财产的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
事实上,遗嘱继承纠纷并不容易处理,据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了解,区分哪些属于继承的范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有关于遗嘱纠纷问题等,可以联系四川律师事务所,这里有专业的团队为你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