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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离婚,对方失踪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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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想离婚,对方失踪联系不上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9-10-25 作者: 点击:

  问题:当一方想离婚,却找不到另一方时,我们该怎么办?

  

  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回答:根据我国法律,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z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申请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仅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不申请宣告失踪、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以公告方式送达失踪人员诉讼文书。”

  

  同时,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明确规定:“收件人下落不明或者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的,应当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即法院以公告送达的方式将诉讼文书送达被告人。无论被告是否看见,都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被告不到庭或者不应诉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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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解除婚姻关系,申请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者死亡。中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失踪。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布寻人公告。公示期为三个月。公告期满没有消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后,另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我们找不到对方,可以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但财产分配的法律后果不同。因违约离婚的,法院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z常见的是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宣告失踪人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依法由他人保管。


本文网址:http://www.sccdls.com/news/551.html

关键词:离婚律师,南充离婚律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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