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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律师为你分析:关于房产继承的几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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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律师为你分析:关于房产继承的几大误区

发布日期:2019-09-26 作者: 点击:

 南充律师为你分析:关于房产继承的几大误区


 误区一:所有与继承人有关的权利都可以处理

  

  齐大叔有三个孩子。他家的房子是租来的公房。近日,有传言称这片区域将被拆迁,于是齐大叔开始盘算,如果等不到拆迁的那一天,房子该留给谁呢?老人也知道房子不是自己的,但一旦被拆除,就意味着一笔拆迁款“应运而生”。因此,让谁“继承”这一租房就成了老人的心病。

  

  南充律师更正: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合法财产,包括公民收入、公民住房、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林木、畜禽等七项;公民的文物、图书;法律允许的公民生产资料;著作权、zhuanli权的财产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目前,公房租赁权是否被列入z后一项“公民其他合法财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也就是说,公房租赁权能否被视为继承权还没有明确的答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人无权单方处分承租人。

  

南充律师


  误区二:只要是流着老人的血,就一定有遗产。

  

  小亮的母亲说,她离婚时,她的孩子被判刑抚养。小亮的父亲经常出差,所以小亮基本上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去年,小梁的爷爷去世了,但长孙小梁没有分得任何财产。小亮的妈妈对此非常不解。她觉得这是小亮的叔叔欺负人。

  

  南充律师更正: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顺序为:d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从法律上可以看出,孙女、都没有先后顺序,也就是说,第三代不在法定继承人之列。因此,在孩子父亲去世的情况下,孙子不能直接分享祖父留下的遗产。

  

  误区三:不赡养老人就不能分割遗产

  

  张女士来自一个大家庭。今年60多岁的她有6个兄弟姐妹,只剩下一个母亲。张女士在家里排行第三。现在,照顾老人的重担几乎全在她一个人身上。”我有点累也没关系。张女士抱怨道:“让人生气的是,有些人既不工作也不付钱。”她认为,在母亲的“远古”生活之后,老人们死前没有尽孝,因此没有资格分割财产。

  

  南充律师纠正:不赡养老人,或者说赡养老人的义务相对较小,在道德上是应该受到谴责的,但从法律上讲,这样的人不一定有继承权。一般来说,这种“不孝”的子女在不赡养老人但没有证据证明自己伤害了老人时,有继承权。


本文网址:http://www.sccdls.com/news/541.html

关键词:房产继承,南充房产继承,房产继承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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