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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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如下:
1.本案的犯罪对象。
本罪的客体是交通安全。(即交通运输中未指定多数人的主要公私财产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2.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在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显然,设立交通肇事罪,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违反交通运输法规的。交通法规是指为保证交通运输正常运行和交通运输安全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水、海、空、公路、铁路等各种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规章制度。以及运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纪律和制度。由于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的特殊性,刑法对这两种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了专门的规制。因此,交通事故的范围不包括航空、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交通运输违章行为表现为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玩忽职守或擅离职守、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驾驶等多种形式。
(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的。这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虽然行为人违反了交通运输法规,但尚未造成上述法律严重后果,不构成本罪。例如,根据z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重大交通事故”是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三人以上死亡,对事故承担相同责任。责任;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不能赔偿30万元以上的。
(三)严重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但客观上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