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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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社会物欲横流,在婚姻生活中,越来越多的人出现协议离婚的现象。为了避免协议过程中的争议,协议离婚需要遵循法律程序才能获得法律保护。那么,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材料?协议离婚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大家解答一下:
协议离婚,又称民事离婚,登记离婚:指在夫妻婚姻关系解除和子女抚养等事项处理的情况下,通过行政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财产和债务。
协议离婚,必要条件和相关材料
1.双方共同提出申请;
2.双方都有充分的行动能力;
3.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协议规定双方愿意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持有婚姻登记机关在内地签发的结婚证。
携带的材料包括:户籍簿(或户籍证)和身份证(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和姓名,出生日期应保持一致,否则有关部门将予以纠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和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登记程序分为三个步骤:申请,审查和登记。
一、申请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离婚的男女应共同前往其中一方的永久居住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审查离婚登记当事人签发的文件和证明材料,并查询有关情况。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审查后,如果当事人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共识,应当当场登记,离婚证明书应当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