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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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家属的委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无罪、轻罪、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那么,刑事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什么呢?下面,就让四川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1、辩护律师的职责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35条主要集中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实体方面,也就是说,捍卫和维护刑事实体,无论是证明清白,MIS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举止或减轻。是否免除刑事责任或提出意见,刑事辩护只是围绕刑事实体法。对于程序性辩护的责任,刑事诉讼法和相关规定没有明确和充分的肯定。
2、所谓程序性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辩护,在调查的基础上,对非法程序相关部门起诉和审判活动,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有罪的或不应该的散文切的刑事责任,并要求程序不依法进行,应补充或重新进行,非从法获得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等等。
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程序性辩护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基本上属于无效的防御方法。例如,非法证据仅限于非法言词证据(如通过严刑逼供得到的口供),但对非法言词证据的防御效果很小。对于被告的法庭,他的供述是刑讯逼供。人民法院经常问题机关调查取证(即,公安机关将增加证据本身)。封贴没有刑讯的侦查活动的折磨,和口头证据有效,因为被告没有证据证明侦查机关有刑讯逼供。这是荒谬的,因为张三借LiSi的钱,张三写自己证明他没有借用LiSi的钱。它不包括非法实物证据,这使得程序性辩护反对非法收集证据几乎毫无意义。这应该引起立法者和司法实践者的注意。当未来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刑事诉讼中的程序性辩护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的责任,应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