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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勘察阶段如何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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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勘察阶段如何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日期:2018-08-01 作者: 点击: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情况,那就是:往往在刑事案件中,我们经常看到律师都是出现诉讼过程中,作为律师在法庭上是为被告人提供辩护。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那如果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吗?下面。不妨跟随南充律师事务所的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南充律师事务所


一、侦察阶段如何聘请律师


在侦查阶段,由于犯罪嫌疑人人身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聘请南充律师的程序也有所区别,根据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办理聘请南充律师的手续: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只要案件不涉及国家秘密,犯罪嫌疑人可自行决定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不需侦查机关批准。如果有保证人的,可以告知保证人。需要到外县、市聘请律师的,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现实生活当中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犯罪嫌疑人被监视居住的。由于该犯罪嫌疑人不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所以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可以采取两种办法:


1、向执行机关提出,由执行机关向聘请的律师或者南充律师所在的南充律师事务所转达请求。


2、委托亲属代为聘请。犯罪嫌疑人被拘留、逮捕的,需要聘请南充律师,可以向办案机关或者看守所提出,由办案机关或者看守所代为转达。


本文网址:http://www.sccdls.com/news/453.html

关键词: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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