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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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类】:离婚诉讼
【委托时间】:2016年7月2日
【案情简介】
家住成都市金堂县的陈女士与丈夫邓某2009结婚,原本幸福恩爱,但在今年3月15日,陈女士在下班的路上遭遇了一场交通事故,造成左腿严重受伤并截肢。事后,肇事方一次性赔偿给陈女士30万元,因在住院,所以这笔钱暂时由丈夫邓某领走。3个月后,陈某出院,却发现丈夫突然变了个人,对她不闻不问并提出离婚要求,陈女士某反复思考后,于8月中旬同意离婚。在财产分割问题上,邓某主张将30万元赔偿款一人一半;陈女士表示“这30万是我失去一条腿换来的”。但是邓某认为:这笔钱是两人婚姻期间所得钱物,应该属于夫妻共有,所以他有权获得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