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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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类】:刑事辩护
【委托时间】:2014年9月12日
【案情简介】
被告人丁**驾驶挖掘机在一沙地处开挖荒地时,因挖掘机与岩石碰撞摩擦产生火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量林地烧毁。经林业局鉴定:过火林地面积257.5公顷。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丁**提起公诉。
【案件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被告人丁**的辩护人,最大限度地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为他争取最轻的处罚是我们的职责所在。从起诉书查明的案件事实来看,公诉机关虽然认定被告人存在过错,但此过错并非导致火灾的全部原因。接受委托之初,辩护人已向被告人的亲属初步了解了案情。从被告人的亲属向我们讲述的他从不同侧面了解到的一些情况来看,有些情况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不小的出入。本案办理过程中,辩护人先后五次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